临汾新闻网讯 买到问题食品,本来很“闹心”,结果却很“暖心”,这是怎么一回事?
前段时间,市民赵先生从市区锦悦城某连锁超市购入一袋零食,其中有孩子最爱吃的儿童鱼肠,孩子拆封之后一股浓烈的臭味涌了出来。赵先生赶忙查看,发现一根鱼肠因包装破裂而腐烂变质。他当即拨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食品安全无小事!市场监管部门接电后迅速安排辖区工商所协调处理此事。执法人员向赵先生了解情况后,前往该超市检查相关经营资质和上货凭据,并仔细检查店内上架商品的品名、保质期等,确认店内不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等违规经营行为,随即在现场协调解决。
该超市负责人当场表示:“这款食品尚在保质期内,由于是封闭包装加之腐烂的鱼肠在罐子里面,我们在销售时未能及时发现,导致顾客买到了问题食品,我们对此深感抱歉。经过与厂家沟通,我们决定给予顾客10倍补偿。这款鱼肠的售价为19.8元,超市按售价的10倍赔付给赵先生200元。”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赵先生感到心里热乎乎的:“工商所的同志非常耐心地与我沟通,及时告知我检查和处理结果。虽然只是十几块钱的东西,却全力为消费者维权。这家超市也没有推卸责任,勇于承担,让顾客感受到放心与安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要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有“SC”或“QS”标志、生产厂家和保质期等信息,确认食品包装无破损,真空包装无漏气、涨袋;结账时务必索取并妥善保存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有据可查;一旦碰到购买过期食品等问题,可以凭消费凭证与商家交涉,要求退换货或索取赔偿。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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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