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前些天,市民韩先生外出办事时不慎遗失手机,捡到者虽愿意归还但索要1000元“感谢费”,后讨价还价至600元“成交”。这样的“拾金不昧”令韩先生很是郁闷:“主动索酬让好事变了味,我真不知道该不该谢谢他。”
韩先生是某公司的业务经理,有两部手机分别联系客户和家人。几天前,他去临汾火车站跑业务,从包里拿取资料时一不小心将其中一部手机“带”了出去。直到中午回家,他才发现手机丢了,顿时急出一身汗,赶忙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寻找。
接连拨打数次均无人接听,韩先生想起自己将手机调至静音,这可如何是好?就在他焦急万分之时,电话突然接通。他大喜过望,道出自己就是失主,希望对方可以归还。对方倒也爽快,一口答应。
“我询问对方在哪儿,表示马上过去拿。但是,对方突然变得吞吞吐吐,然后支支吾吾地问,‘你就打算这么拿走吗?’我很快反应过来,提出以一条烟或是300元酬谢。”令韩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开价”1000元,同时“威胁”他要是不给就把手机扔了。
“这个手机是3年前花3000多元买的,平时主要用于联络家人,没有保存任何客户资料,就手机本身而言不值什么钱了。唯一舍不得的是,里面装有许多女儿的成长照片,非常珍贵。可是要掏1000元把自己的手机‘买’回来还真心疼,我起初压价到500元,对方不同意,后来又抬价到600元,对方总算松口了。”韩先生无奈地说,短短一个小时,他的心情就像坐上了过山车,先是惊喜后是愤怒,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拿到手机后,韩先生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他将自己的经历发至朋友圈,引发了诸多朋友的讨论。有人认为,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对方做法有失道德。也有人认为,捡到手机索要一定酬劳是合情合理的,只是这个度要把握好,不能狮子大开口。还有人认为,对方的行为破坏了社会风气。
“尽管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拿回手机比什么都重要,毕竟手机有价,孩子的照片无价。”韩先生感慨道,“不论时代怎么发展,拾金不昧的行为都应该继承和发扬下去。而作为失主,可以本着感恩原则,自愿给予一定的报酬而非被迫付出不菲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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