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平台引导善心善款的涌流

2009-10-31 15:11:00 来源:新华网

确保慈善捐助体系的顺畅;在慈善捐款的管理和使用上确保公开透明;公众对待民营企业家的慈善行为以善意的激励为主。惟此,我国的慈善捐助事业才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说,从2008年分析结果看,我国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94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平均分为31.7分,整体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报告还显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要低于国有企业。 

在这一报告发布同时,民营企业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捐出83亿市值股票、成立中国最大的民间慈善基金一事,却闹得沸沸扬扬,质疑声不断,甚至对于陈发树的举动多有涉嫌逃税与博名的评价。而年初,另一位民营企业家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拟将其持有的70%福耀玻璃股份捐出,成立一个慈善基金,结果受制于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至今未能实现。 

一边是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不高,另一边却是民营企业家的慈善行为在起步之初就颇不顺利。无奈现实的背后,凸现出我国现阶段慈善捐助体系的不尽完善。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迅速积累。但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慈善捐助的水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2008年,受冰灾和地震的影响,善款过了千亿大关,但是也只占到GDP的0.4%.美国人均GDP是中国的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数额则是中国的7300倍。 

随着财富的积累,像曹德旺、陈发树这样的一批民营企业家,已经到了考虑财富如何传承的阶段,公益事业成为他们的选择之一,有其内心追求自我实现的合理性。某种程度上,公众对富人捐款提出的质疑,恰恰是社会贫富矛盾的一种现实体现,需要通过加大慈善捐款力度等方式求解。实际上,来自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企业仍然是国内最主要的慈善捐赠主体,且民营企业最为大方。上半年我国各类企业捐赠54.57亿元,民营企业捐出款物总额超过38.9亿元。

某种程度上,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企业,既承担着解决就业、提供税收的责任,也需要在财富的传承和分配上体现其社会价值。在其他一些国家,通常会采用高额遗产税和企业慈善减免税的方式,一面“堵”、一面“疏”的办法来双向引导私人企业资产的社会化回归。而我国目前的慈善制度在这两方面都有所欠缺——遗产税的正式推出尚需时日;企业和个人慈善捐款减免税的制度设计复杂,接受捐款的组织机构偏少。 

与此同时,我国现阶段在善款使用的监督方面,亦存在不足,善款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不高。这样一来,部分民营企业家选择以成立慈善基金的方式,自己支配慈善捐款的管理与使用,亦在情理之中。但带来的相应问题是,理论上,慈善基金一旦设立,其资产应属全社会所有,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同样需要社会的监督。 

一个完善的慈善捐助体系,首要问题是确保慈善捐助体系的顺畅,不管是捐给特定的慈善机构,还是成立自己的慈善组织,不管是实物资产捐助,还是股权捐助,资金首先能够为全社会所用是最重要的,有碍慈善捐助的制度缺陷应尽快予以调整;其次,在慈善捐款的管理和使用上,应充分发挥法律、行政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公开透明,最大程度赢得公众的信任;第三,公众对待民营企业家的慈善行为应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企业家的慈善行为应以善意的激励为主。惟此,我国的慈善捐助事业才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工人日报 作者 董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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