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子女常回家看望父母,这是人之常情。乍看之下,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有些多余。子女对父母尽孝,不仅体现在物质方面,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同样,关心老人身体健康与心理快乐,尊重老人的权利,也是孝顺父母的重要内容。可如今,许多年轻人往往把赡养老人理解为物质供给,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因而使得老年人盼望子女常回家看看成为许多父母最奢侈的愿望。立法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一方面意在倡导孝亲文化,另一方面,老人维权也有了法律依据。从完善立法的角度,这条新规对于唤醒年轻一辈的精神赡养意识又是非常的必要。
据悉,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如何赡养老人,已成为一个社会难题。“百善孝为先”,面对“空巢老人”的精神孤寂乃至生活困难问题,子女应该尽最大可能履行赡养义务。事实上,由于工作、家庭等原因,父母与子女分居已成为常态、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峻,但我国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和相关配套规定还相当粗疏,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及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长期未能建立。当然,庞大的养老责任不能全指望政府承担,从亲情的角度讲,政府的关爱也不能取代晚辈的孝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国家和政府也应完善福利制度,拿出更多的公共财政投入到公民,特别是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中,将养老问题纳入社会统筹和政府责任范围,不仅会使老龄人口受益,也会减轻年青一代的负担,这不仅是一种社会福利,也是一种社会投资。
诚然,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逐渐增大,有时,“事业”、“孝道”两头难以兼顾,但再忙再累也不能成为忽略关心父母、照顾父母的“理由”。“找点空闲,找点时间……”伴着那首《常回家看看》歌曲的优美旋律,带着孩子,带着祝愿,常回家看看吧,常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
白洁
【责任编辑: 刘静】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