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以来,各地民众在欢度新春佳节之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喜庆之际,让烟花飞不可避免,但岂能让美丽的烟花飞舞成为伤人的“子弹”飞?
2月3日凌晨,在沈阳,一家五星级酒店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表面装饰材料发生火灾。万幸的是酒店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月3日凌晨,在杭州,短短一小时的时间里,该市市区连续发生30起火灾,基本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
据统计,从除夕零时至大年初一14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
烟花爆竹在给新年带来欢快喜庆的同时,因过度燃放或燃放不当,犹如出膛的“子弹”飞了出去,威力极大。烟花在灿烂养眼的同时,也导致了悲剧的屡屡发生。
一面是人们对于喜庆节日的美好向往,一面是意外伤害的悲剧历历在目。如何博弈,成为了一个问题。所以,有不少人提出了禁放烟花爆竹。但是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悠久的民俗和传统,完全禁止又不太现实。既然,传统的习俗让大家享有这项权利,那么,百姓在享有这份权利的同时,是否应该意识到所承担的责任才是关键。
燃放烟花不能想在哪里放就在哪里放,想放什么就放什么,想怎么放就怎么放。在高楼林立的社区、地段燃放大型焰火,燃放那些劣质烟花,本身都是高危行为。无论是燃放者还是围观者,对于这些行为的危险应该有所认知。另外,即便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也不应忘记这些东西本身就是危险品,燃放不当照样会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大家要在安全区域、安全燃放。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权利和一己享乐,更应该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应给他人带来伤害。
让烟花飞得更美些,自然相关管理部门责无旁贷。除了加强对烟花爆竹制造、销售行业的严格监管等,公民更需要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相信烟花爆竹之害也能降到最少。正月里,烟花还会再飞一会儿,希望公民责任更多一些,别让“烟花”成“子弹”,这样才可收获更多的喜乐和平安。(关婷)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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