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早持枪证惊现洪洞 详细记录子弹粒数

2015-10-08 09:54:5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为帮助抗战老兵杨成源寻找失散多年的战友赵登山时,记者在洪洞县三道沟村找到了赵登山的儿子,虽然寻找战友的过程遇到一些困难,但在赵登山的儿子处,记者见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持枪证,弥补了些许遗憾。
    经过一番思量,赵登山的儿子赵先生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两个小本说:这是我父亲留给我们的遗物,很多年了我们也没有研究过。”记者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陈旧的持枪证,分别颁发于1950年和1952年。
    第一眼看见持枪证,看起来有点陈旧,但是保存得依    然完好。仔细打量这两个持枪证,除了时间上的变动,其他方面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首先,从封面来看,1950年的持枪证上面没有钢印,右侧封面只有竖排的“持枪证”三个字,左侧则只有时间,上面居中竖排写着“一九五O年二月一日”。1952年的持枪证单是封面内容较之此前的更为详细,封皮左侧竖排写着时间“公元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和“有效日期”两排字;右侧除了居中写着的“持枪证”三个大字外,在顶部和底部分别多了颁发机构――“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和编号“第19号”。
    翻开证件内页,1950年的持枪证注意事项在左侧下面留有左食指和右食指两个指纹区。右侧页面上从右至左分别写着“持枪登记证治字第二二八号,姓名:赵登山,年龄:廿三岁,籍贯:洪洞五区,住址,所属机关:洪洞五区四所,职别:公安助理员,枪支种类:二八八音子,号码:3903,子弹粒数,发证机关:洪洞公安局”。除此之外,上面盖有“洪洞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钤?”的方印章。
    1952年的持枪证则比1950年持枪证的内容更为详细,内容排列方式也由原来的竖排演变成了表格式,注意事项也从左侧换到了右侧。左侧表格内从上到下依次写着“所属机关:洪洞公安局,姓名:赵登山,性别:男,籍贯:二区三条沟,住所:洪洞城内,职?:队长,年龄:廿五岁,枪支种类:二把手枪,枪支号码:1132号,烙印字码:十七码,子弹粒数:十粒,填证人:赵登山”。另外,填证人的位置多了一枚钢印。因年代久远,只能看清:公安局”三个字;在表格右下角的位置多了贴照片的地方,且一部分钢印印在照片上。
    两个持枪证颁发时间虽然只有两年之隔,但是里面内容的变迁却无所不在,印证着我国枪支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日趋严格。(王隰斌 杨杰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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