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市区建设路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昨天下午,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放学回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沓“人民币”,李女士顿时被吓了一大跳,上小学的儿子哪里来那么多钱?待李女士回过神儿来定睛一看才发现,儿子口袋里的“人民币”原来是从校门口买来的仿造玩具,面值小到一角、大到一百元,除了尺寸小一点儿,与真正的人民币特别相似。一问儿子才知道,他们班很多小同学都在校门口买了这样的玩具。
编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尤其是以玩具的形式在小学校门口售卖,更是对孩子价值观的误导,实在不应该。(记者 景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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