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不是积极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并及时向举报者反馈,而是用近乎连哄带骗的方式从中牵线,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在双方中间充当“和事佬”,是自我脱身,还是另有他图?我们无意妄加揣测药监部门与售假药店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但有一点不容质疑,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无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背离了法律赋予的监管之责,有偏袒嫌疑。
私了,这种方式常被用来处理民间的个人矛盾纠纷,如今监督执法部门也热衷于此,等同于不作为、乱作为,难怪会引来舆论的“拍砖”,而此举正好可以解释当前种种社会怪现状。试看,一个个“豆腐渣”工程,一出出食品安全闹剧,抑或是私挖滥采、环境违法之类猖獗,老百姓怨声载道的背后,监管缺失总是难辞其咎。这缺失要么是熟视无睹,疏于管理,要么是猫鼠为伍,沆瀣一气,形同虚设的监管如同为虎作怅,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暗助了非法、违法行为的逆势存在。
监管部门何以如此胆大妄为?说到底还是监管者缺乏被监督。即便是高敬德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在乱作为的监管部门面前仍显势单力孤,合法权益申诉被一搁两年,杳无消息却又无可奈何。其实,真正的监督力量该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是遍布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以及各级媒体,有朝一日这些监督力量真正地充分发动起来,则监管部门难以胡乱了事,非法违法分子更难以肆无忌惮。这也就难怪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为何要撺掇一纸《协商意见》,并加盖公章,犯下这样的“极其低级的错误”了。
监管疲软,甚至是态度暧昧,祸害的绝非单纯是监管部门的声誉。老百姓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却得不到及时申诉保护,必然要牵怒于党和政府,而原本就脆弱的公信力必然要遭受创伤,如此可见疲软的监管影响深远,罪过不小。对于非法、违法分子,监管部门执法需要硬气,打假除恶绝不手软姑息;对于老百姓,则需以亲人视之,事事上心,在权责范围内积极帮忙排忧解难,基于此,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需要清醒一下头脑,摆正位置,认清角色,认识到孰“敌”孰友。药监也好,工商、质监、环保等等也罢,监督执法部门更要从撮合私了这一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文/孙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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