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刚办理了新车上户手续,那边就有骗子打着“临汾市财政局工作人员”的旗号设套搞咋骗。市民康女士忘却了购买新车的高兴劲,反而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和困扰: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见本报8月12日4版)
几乎是无缝隙的咋骗,无论在时间上,还是事项上,虽然骗子的伎俩总会有破绽,但是并不是人人可以避免。康女士的遭遇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感。刚浏览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考试公告,层出不穷的培训广告扑面而来;网购的订单刚下,就收到一些商家的促销邮件;买了房子还没等装修,中介的短信就一个接着一个发了过来;前脚在银行留下电话,没等回家,卖基金的广告短信就找上门了;新车保险就要到期,无数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电话会像疯了一样轮番“轰炸”……姓名、电话甚至家庭住址,一些很隐秘的个人信息如今成了犯罪分子手中的“钥匙”,致使一些群众上当受骗,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据查,去年5月,针对日益猖獗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我国开展了大规模集中整治,短短一周时间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93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24起。
那么是谁泄露和盗用了我们的信息呢?可以说,在信息化的今天,很多部门都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网络办公。在高速发展的网络社会,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和信息打交道,信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个人信息的不设防加上一些部门观念不强,致使公众的个人信息被大量盗用。
有些信息被卖给商家成了针对性公关的目标,有的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工具。
公民信息安全关乎每个公民的个人权益,如何杜绝信息被泄露呢?有媒体评论认为,面对公民信息安全存在的诸多难题,我们必须加强依法治理的力量,对于不法分子,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与此同时,发挥法律的力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还必须加强执法的密度。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和服务的工信、工商、航空、税务等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通过完善沟通合作的体制机制协同监管、协同作战,真正形成层层把关、齐抓共管的合力。
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个人信息安全编织了一张法律保护网。《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从信息收集、使用规范到法律责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实现了个人信息管理使用的全程性监管,明晰了电信经营者和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权责,为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息非法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希望各级部门加强技术革新,杜绝信息漏洞,确保公民信息不再泄露。(文/梁新红)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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