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一百千万”服务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是走群众路线,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
要想让群众真正满意,就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古人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当前,我市确立的各项惠民项目就是对群众做出的一份承诺。承诺意味着责任,这种责任源于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因此,要突出针对性,坚持“民有所需,我必有应”,决不能把群众的意见当做“耳旁风”;解决问题要突出操作性,明确具体事项、责任人、时限和目标,理清“路线图”与“时间表”。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认可,取得满意效果。
要想让群众真正满意,就要有动真碰硬的决心。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群众最反感的是“光打雷不下雨”的装腔作势,最厌恶的是“只有唱功没有做功”的空头承诺,最不能容忍的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的空洞理论。群众需要的不仅是“好声音”,还有“真行动”。因此,要坚持认真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直面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过关”,推动广大干部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要想让群众真正满意,就要有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现实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自己高高在上,想问题、办事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大喜功,只唯上,不唯下;在接受群众监督问题上,只喜欢听恭维的话,听不进批评的话,把群众的批评意见当成故意找茬,和自己做对;遇到群众来反映问题,不见面、不对话,绕道躲着走。心中有群众就要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多听群众的烦心事,甘当群众的出气筒;把选择权交给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将评判权交给群众,一把尺子量到底,让群众评价、群众打分、群众出结果。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眼见年关岁末,圆满完成推进“一百千万”服务项目已到了关键时刻,能否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大文章”,还需要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巩固已有成果,弥补差距不足,完成任务目标,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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