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城郊乡的大刘营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是门窗紧闭。究其原因,村民直指当地一家药厂污染严重。除了空气难闻,地下水更是不敢喝,村民甚至连生孩子都不敢在村里生,怕影响下一代。1月18日《京华日报》)
药厂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被直排地下,当地的村民生活水源被污染,数次举报未果之后,村民只能选择逃离。举报无果的逃离,这样的情景是对相关部门的讽刺,更是村民的无可奈何,是什么让药厂污水不经处理就敢私自排污,是谁对污染问题视而不见,为什么数次举报始终无果?难道只有逼着村民自行逃离来应对药厂污水举报无果吗?
据媒体报道,当地多个村庄的村民深受南阳普康药业镇平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影响,白天黑夜都不敢开大门,不敢开窗户。因为空气呛人,怕被熏到。村民反映,该药企通过隐蔽的暗管偷排污水,导致地下水污染。村民不敢吃井水,而只用井水洗衣服、洗菜,此外,村子附近有一条流淌了几百年的小河,但现在已经没人敢碰这河水。因为一接触这河水,人们身上就会起红疹。
然而,即便数次举报无果,也还是能够说明执法部门对污染一事是有所了解的,但直到媒体报道后,当地环保局才成立调查组,进驻现场实地调查。随后药厂被停产整治,对监管不力的县环保局6名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理。即便如此,为什么只有在举报无果、孕妇逃离、媒体报道之后才会有处理结果?之前,执法部门为何会对污染问题视而不见,或是故意纵容污染行为。笔者认为,这一切与利益和政绩驱使不无关系。有人说,一个地区生态质量的好坏,与地方权力的净化与责任的落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让公权力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规范制度的完善和监督、促进机制的健全。
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开始施行,新环保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政府部门应当树立环境效益观,坚持发展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的政策。公共管理者必须真正的履行责任,对那些拒绝整改,与环保执法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的违规污染企业,要坚决关停,莫让村民逃离的尴尬再次上演。 白洁
责任编辑:柏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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