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做自己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2022-12-01 10:46:26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2月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围绕“文明守法、平安回家”这一活动主题,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力营造交通安全氛围,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每个公民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做自己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交通参与者心存侥幸心理,以为偶尔的一次违法行为没什么大不了、厄运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于是由偶尔的违法行为逐渐变成了根深蒂固的出行习惯,最终酿成难以挽回的交通事故惨剧,让自己深受其害。因此,每个公民都必须摒弃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树牢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守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曾几何时,虽然交警等部门对守法文明出行三令五申、广泛宣传,但总有些人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小到不戴头盔、逆行、翻越护栏,大到闯红灯、超速、超载等,最终让自己受伤、受损,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或者给对方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高额赔偿费用。据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80%以上是都是由于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的。因此,公民做自己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法律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法律的规定开车、骑行、走路,在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警醒,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随着车辆日益增多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交通拥堵现象频发,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的拥堵并不是由于道路设施不完善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而是由于少数人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造成的。这些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的个人私利或一时之便,随意抢道变道、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最终导致原本井然有序的交通拥堵了起来,这样既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让自己深陷拥堵之中,欲速则不达。

  为了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两年来,我市狠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面对那些仍旧胆敢以身试法的交通违法者,交警等主管部门要严查严处,加强教育,让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到实处,让每个人都能够平安快速回家,尽享美好生活。(李永军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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