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讹人老太” 正与邪较量的道德标杆

2013-12-03 20:46:48 来源:临汾新闻网

12月1日,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成都讹人老太”事件多位当事人,让我们对法律首次惩戒讹诈者开了个好头的同时,也树立了正与邪较量的道德标杆。

11月22日晚7时55分,四川达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拘留7天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条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笔者认为,司法惩戒讹诈者为维护社会正义和公民的道德准则起到了积极的正能量。

见义勇为、扶危救困、敬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精髓,也是我们民族生生不息,不断壮大的力量源泉。

但是我们的道德却在2006年发生转向,那年的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扶起他并把她送到医院的小伙彭宇,并告到法院要求彭宇赔偿13万元。2007年9月4日下午4时30分,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后,彭宇表示不服。做了好事却要承担责任,舆论一时哗然。

“彭宇案”的负面效应,令许多当事者始料未及,也在社会的道德层面产生极坏的示范效应,公众在面对老人到底该不该扶,如何扶,产生激烈的争论,一些大人甚至告诫自己的孩子,面对倒地的老人要及时躲开,避免官司缠身,更多的人则选择事不关己,再不出手,于是社会上便先后出现有多位老人倒地无人相扶而去世的悲剧新闻。

“彭宇案”的被误读和放大,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彭宇案”可以说,为讹人者释放了一个魔瓶,是中国社会道德善恶的分水岭,为此,2012年3月5日,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办的第一家专门宣传、帮助好人的民间公益网站《中国好人网》,在首届“搀扶老人奖”中设立4个奖项,其中“委屈奖”授予“南京彭宇案”中彭宇本人,另外颁发特别奖奖金两万元,反映了社会民心所向。

从南京的“彭宇案”到如今的“成都讹人老太”,我们看到,在道德品质流失的同时,民间和法律的正义力量也在悄悄上升,那勇于站出来作证的旁观者、那以事实为依据严打讹人的办案人员,让我们“冷漠”的心理得到一丝温暖。对于讹人的打击,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法制事件,她是一个道德标杆,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关系到我们这个饱经风霜民族价值观的维系与传承。(文/来祥生)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