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反对而反对

2013-12-07 10:55: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句话是我高中时期一位老师引用哲人名言,来教育同学们不要知错不改,强词夺理。而今再次从大脑皮层觉醒,却是缘于一件小事。

最近,喜欢上一本书,可以说是达到了食不能咽、夜不能寝的境界,于是,妻子也翻阅了几页,随即就将其批判得“体无完肤”,称看此书实属浪费时间。

书写的很好,这我是知道的,而妻子之所以如此“反对”此书,却非书的问题,只因我多日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缺少了与妻子的交流、荒废了本属于我的家务,实属“罪无可赦”,这我也是知道的。

当然,所举事例绝非数落妻子不是,只是为了达到两个目的,一则是让读者很容易看出“错在我,而非书”,二则是塑造了一个“为反对而反对”者的具体形象。

在生活中,我们不难遇到类似者—— —孩子考试成绩不理想,埋怨教师管理不严、学校误人子弟、教育体制陈腐的有之;上班高峰交通大拥堵,指责交警指挥无能、城建规划落后、政府监管不足的有之;生活工作遇到困境,大骂制度不公、官场腐败、社会黑暗的有之……不因事物本质的缘故而批判、指责、迁怒,都属于“为反对而反对”的范畴。这就如同孩子不小心摔倒了,而家长却指责道路犯错一样。尽管道理浅显易懂,但未必个个明白。

近年来,国家对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特困助学、大病医疗、失业保险、就业培训等等惠民措施被百姓交口称赞、被群众拍手夸奖。国民大众越来越多的诉求成为了现实,越来越多的表达意愿得到了满足。

但是,总有一部分人不以为然,在他们眼里,一场场公益活动可能是形式、一次次政策出台可能是补漏、一个个楷模榜样可能是作秀。

客观上说,社会进步中存在矛盾、经济发展中存在矛盾,万事皆不可避免矛盾和问题。批评的声音是应该存在的,但这种声音必须是客观的、有责任的、有建设性的,不能只是为了“存在”而“存在”,也不应为了“反对”而“反对”,应该在经过思想的博弈和对事实的深入思考之后做出理性的判断,人民愿意听到这种声音,党和国家更愿意听到这种声音,如若不然,与红着脸、伸着脖子、扯着嗓子骂街的泼妇有什么区别。

况且,群众的头脑是有智慧的,分得清那些是谏言,那些是叫嚣。

 

责任编辑: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