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意识是如何缺失的?

2013-12-16 09:17:4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中国有句古语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我们习惯说,中国式过马路折射了国人缺乏规则意识,插队加塞亦是,如此等等。一直以来,我都不十分明白,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当代文明中国,为何国人依旧还在犯这种“缺乏症”,难道仅仅是素质不高就可以解释得了的吗?

说实话,我并没有找到这个高深问题的准确答案,只是由一点点亲身经历生发出一点点感悟,便觉得或许窥见了题目所问的一斑。

前些日子,参加一个为期二十余天的培训。开班第一天,作为组织方的一位老师便一脸严肃地“事先声明”:不准旷课,不准迟到,须签到签退,培训期间只准请假两次,并且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将不予颁发培训结业证,同时扣发一笔“数额不菲”的某某金。大概是慑于这一脸的严肃和一纸的声明吧,头一两天实到人数尚可,再几天下去,原本的五六十人就走了三分之二多,余下的日子里,上课人数干脆就在个位数与十位数之间徘徊了。某一日,无聊坚守的我们这几苗人意识到了自己太傻太憨,便商量着也中途开溜,不想被先前发布“事先声明”的那位老师撞见,同样是一脸严肃地批评我们不专心上课,已经是成年人却做事太过分。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培训结业的时候,果然不出所料的是,我们这过分与不过分的五六十人一同拿到了一模一样的结业证,一同领到了那笔数额一模一样的某某金。回想起这二十多天,只过分了一次的我们几人不免聚在一起要自嘲一番:倘若再遇到这类培训,傻子才会这么听话!

规则意识是如何缺失的?有感于此,我在自己的微博里写下这样一段话:在一个特定集体或群体中,遵规与违规被无差别待遇,甚至很多时候前者还要为后者背负责备,乃至道德非难。长此以往,遵规者只会无奈选择违规,以达到心理平衡。造成的结果是违规者愈来愈多,从而呈现出国人整体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因此,中国式过马路并不应简单归咎于国人素质不高,开会迟到等现象严重也是同理。遵规守法固然是公民理所应当的事情,但当违反交通法规而未受到及时有效的惩戒,法不责众”思想成为集体性取向时,管理部门依然固守“理所应当”,遵守与违反没有名或利的不同,那么遵守交通法规者只会自视为孤独的另类,正是这种从众心理导致了“中国式过马路”的出现;工作中,我们多半会有如下体会:当组织方对会议迟到、不到者宣泄不满,甚至严厉指斥时,实质上早到者成了无辜的受众,一次两次倒也罢了,几次之后,这些早到者就会反思自己是否被人愚弄了。在人寻求心理平衡的过程中,他的规则意识已经悄悄失去了。

规则意识是如何缺失的?潜规则恐怕难脱干系。从释义上来看,潜规则是相对于“元规则”、明规则”而言的,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不难发现,潜规则的意识恰恰是规则意识的对手,以排队为例很能说明问题。中国人多,办许多事情都需要排队,但凡讲究先来后到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自觉排队的。但问题在于,人情社会里处处存在找关系、走后门,办事部门有熟人的能够加塞优先办理,省事不说,省时也不少。排队本来是一种朴素的公平,显然这种潜规则下的“插队”破坏了原本正常的排队顺序,必然以排队者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代价。一来二去,规则意识被抛弃脑后,遇事先找熟人成了不二选择。

找回缺失的规则意识,是一件说易也难的事情。说易,是因为只要依上述“症状”对症下药便可取得疗效;说难,是因为上述“症状”总是牵连着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是极难肃清的。我想,面对规则意识“缺乏症”,我们还是不要一味埋怨国人素质不高了。

(文/孙宗林)意识

责任编辑: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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