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要做“人肉搜索”害命的刽子手!

2013-12-18 20:27: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网络,充满着正能量,同时也“潜伏”着暴力因子。从这些天的媒体报道中,我们就领教了它的人肉搜索功能的具大杀伤力。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据新华网)

当然,有一点不容否认,人肉搜索在诸如寻亲、寻找无名好人,尤其是反腐肃贪的过程中功不可没。但是,鉴于与生俱来的网络开放性和网民隐匿性,它又常常因为缺乏约束而逾越法律,成为毁人害命的刽子手。

高中女生琪琪究竟偷没偷服装店的服装,她是不是小偷,按照规定只有公安机关通过缜密调查后才能得出定性结论。可以猜想,女店主之所以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并求人肉搜索,多半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想必没有置女生于死地的初衷。遗憾的是,女店主忘记了“吐沫能淹死人”这句老话,虽然我们目前还不能推断琪琪的身亡与人肉搜索有无必然联系,但隐私信息被曝光而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可以从她生前的微博内容中读出相关的信息。

逝去的年轻生命已无可挽回,人肉搜索”本身,以及参与人肉搜索的我们——网民,却需要深思。对于此次事件中网络求助人肉搜索的女店主,无论琪琪偷没偷衣服,无论是诽谤还是侮辱罪名,她都要为之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将警示人们:任何正义的初衷必须借助正义的过程,才能获得正义的结果。慎用不可把控的人肉搜索,否则,很有可能因此触犯法律,同样成为被人肉搜索的“受害者”。

作为网民,我们总是疾呼要尊重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面对事不关己的具体案例,却又常常漠视了它的存在。疑罪从无”是世界公认的司法原则,体现了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为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习惯以道德审判员姿态自居的我们,在简单粗暴的人肉搜索过程中,实际上已经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疑罪从有”,以先入为主的结论判定,继而带着偏见大肆挖掘当事人的种种“罪行”劣迹”,在不断地扒粪揭丑、声讨挞伐中获得精神上的欢愉。我们侥幸于“法不责众”的缘故而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但面对因自己的鲁莽和不负责给他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甚至是生命的终结,又会否有道德上的自我谴责呢?

我们,不要做“人肉搜索”害命的刽子手!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人肉搜索这样的网络行为有必要进行法律层面的规范。对于我们大多数的网民而言,并非法学专家,无暇也没必要探究哪一言哪一行是构成了诽谤罪还是侮辱罪,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对生命心存敬畏、对法律心存敬畏,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事件,多一些理智和冷清,不为情绪化左右,不被某种倾向性舆论绑架,不随声附和,亦不推波助澜、煽风点火。(文/孙宗林)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