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社会需要人人参与

2013-12-21 11:12:3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交通信号灯清清楚楚,人车偏偏挤做一团;绿化带花团锦簇,为求方便非要踩平通过;垃圾筒近在咫尺,手中垃圾就要丢向马路;公共场所干净整洁,随地吐痰却时有发生……平时,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现象,是否有意无意也曾这样做过?陋习,时时刻刻在侵害着我们的环境,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改掉陋习,必须从我做起。
    我们说,公共文明建设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也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加强公共文明建设,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倡树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开展进步奉献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但是,公共文明是建立在个人行为修养基础之上的,只有完善个人修养,才能打实社会公共文明的根基。
    个人修养如何完善?很多人说,以新加坡等社会管理较为先进的国家为例,要彻底改变陋习,唯有严令重罚才能奏效。一些国家有健全严格的法律制度不假,但若简单认为这些是根除陋习的唯一途径并不十分准确。改变陋习,创建文明,除了需要法律法规规范约束公民的行为,还必须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国民道德教育体系。只有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同时跟进,才能不断提升人的素质和修养。如果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么法律制度也就形同虚设了。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就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人的文明修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努力而不断加以完善的。不论贫富、不分老幼,要完善个人的修养,需在平时就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俗话说:习惯成自然。改变陋习,必须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这样才能在长期坚持中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文明的言行举止也就随之成为我们生活当中一件件很自然的事情了。每位公民都要习惯于不断自我完善、崇尚文明进步,每位城市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也应习惯于从平时着手,不怕苦、不嫌累、不抱怨,一次不行、就做十次,十次不行、就做百次,以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的态度干好本职工作。
    一个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街道持续整洁、交通秩序良好、公共环境优美,那些自身存在陋习之人也会望而却步、思量再三,我们的公共文明水平就会越来越高。
    总而言之,要实现亿万中华儿女的“中国梦”,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事情,而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要建立文明开放、富裕和谐的新临汾,同样是每位市民的共同义务。个人的文明修养与公共道德水平息息相关,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个人行为修养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关乎民族的利益和未来。所以,我们应该共同行动起来,从一言一行做起,在“知行合一”上狠下工夫,彻底告别陋习、营造文明健康的新生活。
    作者:锡刚

责任编辑: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