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微博、微信上造谣生事、讥讽国人素质低下的段子不胜枚举。几乎每一起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都少不了造谣者的身影。言论自由绝不是造谣自由,信息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容许有诽谤他人或攻击、抹黑政府的言论自由。
谣言为什么有市场?为什么很多人相信谣言,并且热衷于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传播?甚至为什么一个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会让不明真相的人们选择听信?根本的原因在于,公众对于真相的“饥渴”,对于媒体传播现状的失望。
此次发生在余杭中泰地区的聚集堵路打砸事件,同样遭遇各类“传神”谣言的困扰。5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杭州”通报称,在余杭抗议垃圾焚烧项目事件中,有7名犯罪嫌疑人因捏造谣言、传播“警察电死人”等虚假信息而被拘留。
上网早已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我们通过网络获取资讯,通过网络对外表达自身情感、态度、诉求。可以说,网络已经成为国人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可是,谣言却如同蛀虫一般侵蚀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网络生态,消磨着我们一手打造的网络公信。面对谣言,法律须有所作为。一些谣言散布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无端侮辱他人,造谣者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责任,乃至刑罚责任。
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大爆炸时代,人们能否从中获益,关键在于能否用最小的成本筛选出相对最正确、最有效的信息。
不得不说,娱乐性谣言在一定程度上向公众传播了错误信号,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筛选信息成本的剧增。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衍生,在任何社会中,规制人们行为的规则都是多元的,仅靠法律远远不够。当法律面对这些看似无害的娱乐性谣言素手无策时,网络社区规则就应发挥起作用。一个网络社区要保持生机并长足发展,就需要制定规则,在保障言论自由和消除言论不良影响中做出恰当权衡。
法律赋予了民众正当表达支持与反对的权利,但没有一条法律支持无中生有的谣言。秦火火事件以后,依然有网民不以为然,他们以身试法时,将自己幻化成了斗士状,却不知在真相面前,自己的“悲剧英雄”形象,不仅不被受众所理解与同情,反而因为其谣言搅局与障眼而遭遇唾弃与不屑。少转些无根无据的无稽之谈,多发些积极的正能量,给网络一个健康的发展空间。
换个角度来看,可以看出,有效的舆论引导更能消解公众的对立情绪,进而让公众回归冷静和理性,才能让他们同政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不能苛求在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关切的问题上没有谣言出现,但比起遭遇突发事件之后才手忙脚乱地谴责造谣、威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平时在建立官民互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社会理性水平等方面多下功夫,显然能收到更好的成效,也能更好地减少谣言。
作者:郑轲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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