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假考生取消加分资格也叫处罚?

2009-06-29 08:5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违规更改民族成分,31名考生的加分资格理当被取消,但仅取消其加分资格显然不够,因为《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照此规定,这31名考生今年的录取资格应当被取消。

重庆市的联合调查组由监察局牵头,公安局、民宗委、教委、招办等组成,参与调查的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有关规定。现在,调查组对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手下留情”,从轻处罚,绝不是为了“治病救人”,绝不是为了“爱惜人才”,很可能是因为另有隐情。

首先,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中,有官员的子女。现已查明,31名考生中,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汤平之女,有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巫山县招办主任之子。其他违规考生名单尚未公布,其中很可能还有其他官员子女。

其次,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绝不仅限于今年,也绝不仅限于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按照石柱县副县长汤平的解释,其女更改民族成分的事,都是“手下人”干的,他根本不知情(6月26日《成都商报》)。不管汤副县长说的是不是实情,其女儿更改民族成分的事实,说明对于一些官员来说,如果需要,其子女更改民族成分很容易。而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规定已经实行多年,在过去的这些年中,到底有多少官员借为子女更改民族成分,使其获得了加分?使其进而通过了高考或者进了理想的大学读书?再深想一下,还有多少官员已经为未来参加高考的子女更改了民族成分?我想,如果深入调查,这个数字必将是庞大的。而调查组对此心知肚明,对31名违规考生从轻处罚,其实就是为了让大事化小,免得牵出更多人。

如果只对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取消加分资格,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也是对其它考生的不公平。因此,重庆市的联合调查组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的31名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以维护规定的严肃性。(红网 原题:对造假考生岂能只取消加分资格  张铁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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