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一经查实撤销从业资格

2015-08-31 09:25:0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新的学期开始了,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近日要求各学校和所有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有偿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

    今年,各中小学校要将《规定》纳入年度师德教育重点内容,进行专门教育并记入教师培训学时。要紧盯假期、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采取教师承诺、监督检查、提醒谈话、诫免查处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鼓励教师通过电话、家访、QQ群和微信等方式指导学生及家长合理安排假期和节假日生活,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利用学校网络平台,开展学科教师与学生之间针对学业问题的辅导,有效解决学生学业困难。通过选树并宣传优    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严禁违反《规定》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虚假宣传。今年,按照工作要求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对各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要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包片包校督导落实,坚决遏制中小学校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

    按照要求,各学校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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