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9716元,同比增长17.3%。其他单位增长速度同比降幅较大,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10.5个百分点,一正一反,两者相差27.8%。究其原因,主要是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其他非国企经济单位存在开工不足情况,导致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普遍大幅度放缓。
国有企业滥发工资福利并非重庆一地独有。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国有企业的“两高”(高工资高福利),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更为严重的是会违背社会公平正义,滋生新的腐败。
尽管近年来上至审计署,下到各级地方政府,都一再强调治理国企 “两高”的信心与决心,也不断出台公共政策,但被谑称为“非典型腐败”的“两高”腐败,发展蔓延的势头并未得到明显遏制。
放眼别国,法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高工资高福利曾经也很严重。后来法国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如今,法国国企的“两高”问题已基本绝迹。
所谓“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企业和财政部之间存在一个工资谈判机制,企业对工资的制定没有完全的自主权。即使企业效益好,也不能随意大规模增加工资和福利。确定企业工资福利总额的增长需要三个步骤:首先,财政部预测局在每年年末根据下一年物价涨幅和经济发展趋势及企业的预算情况,提出总体指导方针;专家继而据此作出具体测算,列出工资福利总额增长的标准;最后,财政部按照此标准与企业进行一对一的谈判,最终确定企业下一年工资福利的增长幅度。而亏损企业则暂时停止这种谈判,不允许增加工资福利总额。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中法两国国情有差异,但我们可以在借鉴其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国情特点,制定出中国版本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模式,通过地方试点,在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为全面推广,彻底解决国企“两高”问题创造条件。(吴睿鸫)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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