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1月15日,洪洞县举行“禁煤区”散煤和“禁燃区”劣质煤清缴督查工作启动仪式,对“禁煤区”散煤和“禁燃区”劣质煤清缴工作进行了部署。
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要求,各乡镇和县政府督导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联动,做到排查全覆盖、处置有力度、整改严到位;按照县政府《关于划定洪洞县2020年“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的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控,按照镇包村、村包户等体制机制,充分发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禁煤区”散煤、“禁燃区”劣质煤的储存、销售、燃用等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违规储存、销售、燃用的坚决予以查处,确保“禁煤区”无煤化、“禁燃区”清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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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