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不看‘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就随意投放,这样的现象多不多?我看不少;不管有几个垃圾桶,垃圾清收车收集时一股脑倒在一起,这样的现象有没有?我看是有。”日前,市民张伟在谈及生态环境保护话题时,直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存在的问题。
他说:“2020年6月1日,全省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一转眼整整两年了,这方面的变化确实不大。”
张伟是市区一所学校的教师,也是一名环保志愿者。他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些生态环境方面的信息,既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美图,也有雾霾来袭时的景象。他说:“我为临汾环境的改善感到高兴,也为焚烧秸秆、工地扬尘的现象感到忧心,生态环境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大家都应该身体力行作出一份贡献。”
张伟说:“我能够清晰记得两年前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当时就为此感到高兴,还在讲课时特意向孩子们说,以后要注意生活垃圾分类,将纸片、塑料瓶等扔进‘可回收’的垃圾箱里,为环保出一份力。”
“然而,我不止一次看到过,不管有几个垃圾箱,也不管垃圾箱如何分类,工人师傅们把所有的垃圾都收集在一起。这样的话,即便市民坚持分类,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张伟表示,这样的现象非常常见,对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有很大影响。
张伟认为,要把生活垃圾分类这件事做好,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继续主动进行分类投放垃圾;二是完善设施,让分类垃圾桶不仅是在街头出现,也要走进社区、农村;三是收集转运,或者采取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方式,或者采取一起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
张伟说:“当前,人们对生活垃圾分类有印象、有认知,实施垃圾分类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国内许多城市也为我们提供了先进经验。我们应该借鉴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些措施、办法,让垃圾分类真正推广实施,让有用的资源能够回收利用,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
记者 柴云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