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刘临喜)今年以来,永和县卫生局按照省、市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他们一是及时制订出台了《永和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9个配套文件。二是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目录内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了相应补偿政策,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收入,县财政按实际销售量和价格总额的30%予以补偿,对村卫生室按农业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011年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三是建立起了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管理体制。从7月1日起,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全额单位管理,县财政在全额负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经费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业务费经常性收支缺口予以定额补助,并通过双考核双挂钩予以兑现。四是逐步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县财政按人均2.5元的标准足额配套。对乡(镇)卫生院按不低于40%的工作量核定工作任务和补助经费,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的村医,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根据考核结果奖惩兑现。据了解,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目前也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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