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不合格 尧都两餐饮企业受罚

2012-02-22 16:0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建武)近日,尧都区东港湾餐饮有限公司和黄河酒店两家企业,因消防设施不合格,受到处罚:一家被责令停止使用,一家被罚款5000元。
2月5日,尧都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尧都区东港湾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设施配备、、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电器线路、燃气管理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2月12日,尧都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逾期未改正,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完毕。
2月10日,尧都消防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对黄河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该酒店安保处负责人表示,年前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年后又大意了。
为保证该酒店的消防安全,该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说明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抓紧时间将隐患整改完毕,并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一之规定给予该酒店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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