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柴云祥)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和“环境建设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继续坚持“巩固、完善、提升、发展”工作方针不动摇,全面实施“1155”战略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我市年初确定的建设百公里汾河环保标杆示范区、工业污染治理提效提质、城市环境提质扩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五大战役”进展顺利,环保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上半年,全市二氧化硫降幅1.25%,氮氧化物降幅0.12%,化学需氧量降幅0.72%,氨氮降幅0.55%,烟尘降幅1.83%,工业粉尘降幅1.75%;截至6月30日,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1天,同比增加1天,其中一级天数达38天,同比增加3天,1至6月份综合污染指数为1.815,同比下降0.4%,全市17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至5月份,汾河临汾段出境断面(上平望断面)与入境断面(王庄桥南断面)相比,主要污染物COD浓度平均下降11.2%,氨氮浓度平均下降12.2%,水质明显改善;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强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市环保部门开展了区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试点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上半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10个。乡宁县健全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联络员制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与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桥梁,严防工程项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襄汾县对全县171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登记,准确掌握了全县污染物排放情况;曲沃县创新手段、规范整治,淘汰和关闭污染企业,扎实到位。今年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年”活动,共对102家企业下达了升级改造治理任务,对25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治理任务,对35家钢铁企业、36家焦化企业、6家电力企业、19家建材企业制定了详细的治理内容、控制标准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19家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定期检查、监测、指导和服务。
城市环境质量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关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我市环保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启动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创模高潮;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违法排污排查整治、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11个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环境建设年”和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浮山县投资1900多万,增加绿化面积8164平方米,建设抑尘墙2200米;汾西县推行县城大型炉灶、宾馆、饭店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县城居民42%使用清洁燃料;隰县取缔10吨以下小锅炉8台,新建3台40吨锅炉,并安装脱硫除尘器;尧都区作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主战场攻坚行动稳步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得到了全面加强,我市投资600余万元,在5月底前将市区现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原来的3项扩展至6项,并对性能老化的仪器进行了全部更换。6月1日起,监测数据已上报国家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正式启动PM2.5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市环保部门始终坚持制定新制度、落地新项目、探索新机制的思路,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动,长远发展”的工作方法,极大的推动了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狠抓尧都、洪洞、安泽、蒲县4个第一批示范区工作的基础上,成功申报了侯马、襄汾、吉县、大宁、隰县5个县(市、区)为全省第二批示范区。吉县扎实推进示范项目工作,聘请专业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设计图编制工作,现已进入招标程序;大宁县大力宣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知识,发放项目知识小册子5000余份。
水污染治理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污水的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继续严格实行重点流域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促进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改善;开展了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定期组织汾河流域县市和重点企业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水质监测结果,研讨治理技术,调度治理进度;对汾河流域的10家重点排水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汾河上游霍化、三维、山焦等重点企业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已经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入,水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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