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离退休干部 特殊困难帮扶专项资金

2012-11-28 10:40:30 来源:未知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苏亚兵)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离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近日,市委老干部局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临汾市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专项资金”,随后出台了《临汾市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专项资金”的设立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专项资金”坚持特殊救助、适当照顾、财政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帮扶对象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遗孀)和市属企业离休干部(遗孀)。帮扶重点是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收入低、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遭遇自然灾害和 家庭意外变故的离退休干部或遗孀。帮扶标准为1000-5000元,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一次;帮扶资金暂按每年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监督管理。

《临汾市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帮扶资金办理程序,申报工作由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的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原则上市委老干部局每年六月和十月受理申请;审核工作在市委老干部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需要帮扶人员的单位、医院、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后,由市委老干部局“特殊困难帮扶资金”领导组确定帮扶对象及金额;发放工作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局生活待遇科负责建立离退休干部及遗孀特殊困难动态信息库,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并建立电子档案,搞好跟踪服务。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