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让人“苦上眉梢” 购买产品最好“知己知彼”

2013-03-11 00:50:2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亢亚莉)足不出户,就能轻松购买到所需产品,图文并茂的电视购物广告,让很多市民怦然心动……然而,看似简单方便的电视购物模式,却也让消费者尝尽了“苦头”。
    近日,蒲县籍的陈文亮向记者反映,去年11月份,他在外省频道电视购物节目上看见一款手机,漂亮的大屏幕、10天内包换的售后服务,不禁让他怦然心动,然而,使用的效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陈文亮说:我买的时候主要是看着人家屏幕大、字体大、价格优惠,而且还能先验货、后付款,于是就买了一款。不料,手机到货后发现按键使用不灵,手机触屏不灵敏,信号也不好……”陈文亮急忙拨打购物电话,接话员先是推诿,后来索性电话也不接了。10天的包换期,就这样白白溜走了。
    连日来记者发现,大量电视购物广告充斥着电视荧屏。
    “只要199元,就可以戴走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绝对超值!赶快拨打电话订购吧……”使用我们的瘦身产品,半个月内减肥20斤不是天方夜谭,帮您找回自信”……亢奋、煽情的产品宣传,以及低廉的价格吸引着受众,这类广告在美白、减肥、运动器械类产品宣传中尤为多见。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实物或使用之后,却因为其质量、疗效都与其所宣传的大相径庭,苦于异地消费遭遇维权难。
    记者从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五花八门的电视购物节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电视荧屏,而随之引发的消费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诱惑大,谨慎应对莫上当。
    “部分电视购物广告以‘超低价’、三天包美白’等绝对化的广告宣传语忽悠消费者,擅自夸大产品效果或性能,欺骗消费者购买。”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一些电视购物商品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没有生产商或经销企业的厂名、厂址,且冒充名牌商品;有的产品为遮人耳目,随意编造国际知名品牌;大部分商品通过快递公司寄给消费者,当消费者打开包装后发现所订货物与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想退换货就难了。
    此外,在售后服务方面,大多数电视购物机构只销售商品,不负责售后服务,加上异地购物的特点,生产商、销售商、电视购物中心相互扯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时,应事先详细了解所购商品的名称、产品标准、价格、基本性能、主要成分、售后服务、退换货途径、销售地点等信息,并要核实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性,以避免陷入电视购物的消费陷阱。
    同时,消费者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三包”卡、服务卡、保修证等凭证,并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的购物方式,验货时如发现与广告宣传不一致、功能不全或有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当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和投诉,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