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长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方向性要求。近年来,我市立足实际,突出学校建设均衡、师资队伍均衡、生源配置均衡、强弱群体均衡,积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三大工程”,促进学校建设的基本均衡。实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程,按照方便就学、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收缩农村学校,适度增加城镇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市区、城区中小学规模,实现中小学布局城乡之间、县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均衡;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2011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扩建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了标准化学校建设,目前已建设标准化学校341所,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实施薄弱校改造工程,根据国家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发展规划,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卫生实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缺乏问题,重点改善贫困山区县、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近三年,共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130个,完成投资1.59亿元。
推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促进师资队伍的基本均衡。我市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教师补充录用机制、城镇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县城中、高级、特级教师或教学能手到农村学校换岗支教,农村换岗教师到县城优质学校任教培养。同时,开展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捆绑式”、“结对子”帮扶活动,在城市组建名校带弱校的办学联合体,在农村建立以名校为依托辐射管理多校的教育学区。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生源配置的基本均衡。我市不断创新义务教育招生编班办法,坚持小学“就近、划片、免试”和初中“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实行计算机随机配位,阳光编班,均衡编班,着力破解“择校”问题。同时,持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对全市初中学校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2011年优质高中生源60%的指标被分配到全市初中学校,到2015年优质高中招生名额100%合理分配到所有公办初中学校。通过这些具体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义务教育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推进教育公平。
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强弱群体的基本均衡。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相对就近”的办法,合理安排入学,保证“同区域同待遇”。对残疾儿童少年,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辅读班有机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前,我市特殊教育三类(盲、聋哑、智残)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已达到86%以上,巩固率95%以上。在此基础上,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数字化网络化学籍管理,建立义务教育“控辍”目标责任制,形成“层层抓、人人抓”的责任落实机制。
责任编辑: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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