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12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享受低保、五保者共有226358人。
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4元,完成了省政府规定的提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市有112225户135357人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608元/人/年;在城市,相对稳定地保障了39177户80385人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占到城市人口的8%。城乡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
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0480户10616人,市民政局对其均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市52所敬老院,有22所农村敬老院已登记为事业单位,其他敬老院的此项工作还在进展当中。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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