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3月19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深入开展“文明临汾”创建活动以来,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文明办对涌现出的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奖励。
经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隰县等5个县城临汾市文明县城称号、尧都区贾得乡等49个乡镇临汾市文明乡镇称号、尧都区吴村镇吴南村等156个村临汾市文明村称号、临汾市妇联等49个单位临汾市文 明单位标兵称号、临汾市人大机关等366个单位临汾市文明单位称号、侯马市路西办事处东街社区等15个社区临汾市文明社区称号、古县牡丹景区等3个景区临汾市文明景区称号、于乐等87名同志临汾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文明办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把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实现“率先转型、全力跨越”,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的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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