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2014-04-29 08:08:4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图为市领导为模范单位颁奖。记者 闫锐鹏 摄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长波)“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4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动员全市人民学习劳模、争当劳模,扎实工作,促进临汾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市领导罗清宇、岳普煜、王文英、乔成家,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党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梁崇太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东洪主持会议。

会上,梁崇太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模范单位(集体)及劳动模范的决定》。授予尧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9个单位“临汾市模范单位”称号;授予侯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等10个集体“临汾市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辛置煤矿综采一队队长耿元红等93名个人“临汾市劳动模范”称号。耿元红代表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向广大职工群众发出了投身全市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的倡议。

市委副书记王文英在讲话中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他希望全市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劳模为镜,向劳模看齐,争当劳模,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不懈奋斗。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要重视、关心劳模,落实劳模待遇,帮助劳模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劳模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使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会工作,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