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魂砺剑写忠诚 实干担当保平安
——襄汾县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纪实
这是无愧人民的担当——3月9日,襄汾县召开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吹响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集结号”,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掀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热潮。
这是一心为民的忠诚——5月14日,县公安局在县城丁陶广场举行赃物返还仪式,将一批追回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涉案赃物集中返还受害群众,让群众感受到了对公安机关的为民初心。
这是法润民心的使命——6月19日,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古城镇京安村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办案法官用老百姓的话以案释法,讲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特征。
这是教育感化的考量——7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党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举行了一场释法说理的不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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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是襄汾县政法系统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急难愁盼”、破解民生难题的真实写照,彰显出襄汾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
这是抓铁有痕的劲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为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襄汾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乔飞鸿为组长的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该县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教育整顿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整顿措施等,使广大群众对教育整顿有了更深的了解。
这一系列举措,吹响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上率下的“集结号”。
县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学”作为基础,“做”作为关键,着眼于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自我革新,从问题症结出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法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本、为人民解忧”司法理念,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坚持向内优化司法服务、向外提供法律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以让每一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
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公证业务绿色服务工程、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工程、法治宣传“五进”工程、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工程、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提升工程和司法所全天候服务工程“六大工程”和10项服务措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工作。
这是忠诚可靠的品质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树牢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展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
“感谢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这次听证会,真心实意为孩子着想,为我们这个家着想,真的很感谢你们!”一场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哽咽地说道。
县检察院检察官邓俊元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发现,王某某伙同党某某从别的同学手中购多张银行卡非法出售给他人,这些银行卡均被用于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王某某、党某某非法获利数额较大。
在经过仔细阅卷、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后,邓俊元陷入了沉思: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大学生,刚年满十八周岁,且党某某系主动投案自首,二人均无前科劣迹,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家属也已将非法所得全部退回。按程序走下去,法律效果肯定没问题,但两名涉世未深在校生一旦贴上了犯罪的标签,这便会成为他们人生中的污点,不利于其今后的个人发展。
立足长远,本着教育挽救原则,县检察院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与听证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在听取了案情介绍后,经过评议,听证员代表发表了评议意见:“这场听证会事关两名在校大学生的未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党某某无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良好,能够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后果,我们一致同意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这样也能更好地挽救两名学生,挽救两个家庭。”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党某某当场表示将以此为戒,今后一定学好法护好法,好好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7月20日,针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党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襄汾县检察院举行了一场释法说理不公开听证会。
对此,县检察院检察长权建威说:“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检察听证应以‘应听尽听,能听尽听’为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难点案件,力求把司法办案过程全面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
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4月16日11时许,景毛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女士报警称其不慎将手机遗失,希望民警能帮其找回,并向民警提供了丢失手机的GPS定位。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赶赴定位村庄,到达现场后,因定位范围比较大,民警积极与村干部联系,放弃休息时间,兵分几路逐户走访摸排。多方努力下,民警成功找到捡获手机的群众并追回了手机。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失主非常高兴,反复对民警道谢表达感激之情。
同一天,邓庄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辖区村民张某在临汾市万鑫达焦化厂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致脚部受伤,这几天着急办理医院报销手续,因脚伤未愈本人无法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导致报销手续无法进行。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们立即前往张某家中为其送去身份证。拿着民警递过来的身份证,张某连声道谢,称赞民警把服务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5月14日上午,在县城丁陶广场举行了一场赃物返还大会,县公安局将近期追回的一批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涉案赃物集中返还受害群众。领回被盗财物的群众纷纷向办案民警道谢,感谢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帮助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
“千言万语也不足表达感激之情!两年多来,我们跑了四趟河南、两千多公里,一分钱没讨到,还搭进去不少钱,绝望之时是人民法院做主,让我们42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有了着落!”3月24日一大早,大邓乡陕家坡村民赵新矿和42名农民工的代理律师裴国玲将两面锦旗送到县人民法院,亲自交到立案和办案法官手中。原来,2014年起,赵新矿等42名农民工在襄汾县一家公司务工,因公司经营不善,工资一拖再拖。到2019年6月,该公司已拖欠他们工资270余万元,上百口人承受着欠薪带来的生活影响。多方寻求解决办法无果,今年1月,他们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因时效原因未被受理后,无计可施之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县人民法院提请法律诉求。
从未打过官司的赵新矿和工友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在立案庭受到了热情接待,引导员不仅耐心听取了他们的诉求,还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登记。
“非常同情农民工朋友,他们中被拖欠工资时间最长的达七年之久,数额最多的有30多万元,少的也有几千元,对农民工家庭来说,这可能是盖房子、娶媳妇的钱,也可能是治病的救命钱。42个农民工就是42个家庭,不是小事!”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吉麦生怀着沉重的心情仔细了解案情后,果断尝试再次调解,力争用最快捷的方式、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朋友们拿到血汗钱。但随即得知,该公司的采矿权因其他纠纷,已被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案件难度进一步加大。时间不等人,3月15日,他忙完一天的工作,和两名同事连夜驾车赶往郑州,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会计进行了账目核对,经过两天一夜的紧张核实,42人的工资一一核实清楚。吉麦生和同事一边组织农民工代表赴郑调解,一边电话联系当时负责被告公司拍卖的郑州法官核实情况,随即在当地和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现场调解,顾不上休息便又赶回襄汾,连夜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执行立案后,执行局长梁新胜带领法官王树明等人分别于4月12日和20日两赴郑州,将全款扣划至襄汾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
4月16日,在另一起37名农民工申请县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与江苏一建设工程公司的欠薪纠纷中,法院安排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仅三天时间即足额冻结所欠工资39万余元。
不足一月时间县法院为两案79名农民工跨省追索劳动报酬310余万元,农民工代表们在现场热泪盈眶。
这是主动担当的精神
谋定而动,举必有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县司法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难题,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主动对接全县各中小企业,将法律服务送到车间班组。在南辛店乡恒泰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古城镇兴华化工有限公司、陶寺乡华尔顿矿产品有限公司、赵康镇欣荣物贸公司、赵康镇瑞旗陶业有限公司、襄汾县牛席仿古工艺厂等多家企业,通过法治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出动宣传车辆、安装喇叭循环播放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签订、依法维权、法律援助申请等内容,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者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800本,使专业法律服务惠及更多企业,为企业遇到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60余条。
3月17日,一场汇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和群众代表的多层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县人民法院召开。与会代表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就诉源治理、诉讼服务、普法宣传、执行等多方面工作提出8条意见建议。县法院认真听取意见,创造性地提升和改进工作,开展了诉讼收费“一变多”、业务办理“多变一”、案件调解“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元化诉前调解”“一杯水”等暖心服务,更是让人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温暖。
县公安局“三强化三提升”,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材料16万余份,覆盖全县13个乡镇。5月份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环比下降34.5%,同比下降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侦破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小案”作为工作重点,对嫌疑人不够明确、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全力查处破案,全力挽回群众损失。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追缴扣押被盗电动车42辆,已组织群众认领、返还群众;破获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2人;破获1起贩卖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冰毒10克、海洛因50克;对嫌疑人明确、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进一步完善强制措施等法律手续,通过传唤、拘传、上网追逃、规劝投案等措施,提高犯罪嫌疑人到案率,完善司法检验鉴定等证据,按程序及时结案。目前,18起“压案不查”案件已侦查终结6起。
同时,县公安局刀刃向内,先后对33名民警进行了谈话提醒,对1名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通过宽严相济的措施,既保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又防止了执法不规范问题反弹,切实提升了查纠整改的整体效果。
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定位,积极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在全省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与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以案件办理为契机,让检察力量注入河湖保护管理,集中办理了双龙湖垃圾处理等一批河湖领域生态治理案,让“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治水管水上实现常态化,为深化河湖治理及全县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产品;履行好“老娘舅”职责使命,深化“检企对接”,采取“检察官+重点企业”的方式,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送法进企,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服务;承担帮扶的46户贫困户已全部脱贫,但他们表示,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将继续以新担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送教上门为贫困户送去果树、蔬菜栽培技术,落实了两户贫困户子女“雨露计划”教育帮扶政策……
有一种向往,叫心系百姓;有一种追求,叫为民解忧。襄汾县政法各单位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用一件件暖心事,构建起政法单位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温暖桥梁。广大政法干警的心灵得到洗礼,政治自觉明显提升,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共识越来越强,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得到全面提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的氛围愈来愈浓。
记者 卫博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