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位再提高 责任再压实 发力更精准 拓展更深入
洪洞县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
洪洞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暨培训会会场。李敏 摄
7月26日,洪洞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暨培训会,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检点和“回头看”,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推动站位再提高、责任再压实、发力更精准、拓展更深入,全面掀起创文工作新高潮,确保首年开好局、起好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洪洞县委书记黄巍出席会议并讲话,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俊平主持会议。
自4月20日洪洞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全县上下广泛响应、积极行动,基本实现了有思想共识、有创文氛围、有具体行动、有进展成效。特别是,县城中心广场提质改造焕然一新,乾峰大桥和华人老家会客厅项目指挥部揭牌成立,洪洞新二中即将投入使用,县博物馆开馆在即,洪洞县连续四届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验收,这些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对照国家新的创文测评标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下阶段,洪洞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盯住薄弱环节,聚焦创城氛围营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乡社区管理、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等重点工作,学习借鉴各地创建经验,建立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与、全党动员、全民上阵的创建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抓好考核整改,严格奖惩制度,切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要抓手,也是洪洞县“十四五”时期“五大定位”的重要目标、树好形象的根本要义,更是全面建设“华夏根祖圣地、幸福老家洪洞”的重要内容。要以创则必成的信心决心、责无旁贷的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品格作风,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确保创文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开战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理念,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强化弱点、创出亮点。要继续深入培育文明素质、传播文明理念、培养文明习惯,开展不文明行为媒体曝光和公众点评活动,运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推动市民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的养成。要持续强化公共设施建设,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城市建设的协同性、城市运行的科学性、切实提升城市服务功能。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发展品位。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倡导公序良俗、加快城乡一体建设,切实提升示范带动效应,并结合全县实际,注重打造特色亮点,使特色更特、优势更优,努力为创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以合力攻坚的拼劲确保创文顺利成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创文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职责,相关牵头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全力解决各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党员干部要带头表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督查考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全民参与共建,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齐心协力抓创建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动员群众和服务群众融为一体,在全县兴起共创文明城市热潮,确保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奋力开创全面建设“华夏根祖圣地、幸福老家洪洞”的崭新局面。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广泛动员,把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认识,统一思想抓落实。强化领导,压紧责任抓落实。强化担当,示范带头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推进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10个工作组、14个片区及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对照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节点,全力攻坚、全面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多形式、高密度、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创新设计载体,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强力推动形成“全县启动、典型开路、整体推进、全域创建”的良好创建局面,坚决打好、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这场攻坚战。
会议从验收程序、组织领导和长效机制三方面,对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重点安排。会上,黄巍分别与大槐树镇、辛村镇、教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乡镇和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创建责任状。(李安安)
对标先进补短板 全力以赴抓落实
洪洞县赴外地考察调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近日,洪洞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赴忻州市、长治市长子县考察调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7月19日至20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洪洞县委书记黄巍带队赴忻州市考察调研。黄巍一行先后来到忻州市云中河景区、政务大厅、九原社区、住宅小区、忻州市好人馆和静乐县政务大厅等地,通过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忻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工作情况。黄巍指出,忻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对洪洞县创建工作提供了很多的借鉴。既解放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又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标忻州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学习借鉴忻州先进经验做法,坚持“塑形、铸魂、惠民”,以人民发展为中心,把创建工作当作民心工程来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考察所看、所思、所悟,继续保持与忻州市有关部门对接交流,学活经验,补齐短板,把考察的触动变成落实的行动,把忻州创建经验变成洪洞创建实践。
7月22日,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俊平带队赴长治市长子县考察调研。李俊平一行先后来到长子县城东森林公园、长子东方红学校、丹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丹朱大街地下综合管廊、长子县人民医院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长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了详细了解。李俊平表示,长子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洪洞县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很多有益借鉴。洪洞县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学习考察情况,认真对标长子县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学习借鉴长子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把学习到的先进经验应用到洪洞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加快补齐短板、健全制度,全力推进洪洞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记者 李雄)
锚定重点难点 确保“首战必胜”
洪洞县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培训
文明城市创建与其他创建有什么不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难点是什么?……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7月26日,洪洞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确保洪洞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战必胜”。
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宣传委员,县直各部门、条管单位、驻洪企业负责同志,及县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部分志愿者,共计3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长治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郝黎华,高级评估师、资深创文专家陈成受邀从创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地测评要点、评价体系变化、基础设施项目分析等内容,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进行了专业培训。陈成还对洪洞县创文工作网上资料申报工作作了专项培训。
与会人员认为,整个培训紧扣实际,内容丰富,思路清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对标对表,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攻坚战。(记者 陈娴)
洪洞县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市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市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迅速形成“全县启动、典型开路、整体推进、全域创建”的良好局面,打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基,通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10+14”工作机制
办公室:统筹协调 强化督查
1.综合协调服务组
职责:负责指挥部交办的综合协调、文件制定、会议筹备、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材料收集上报、实地点位创建统筹协调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
2.网上材料申报组
职责: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工作,按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收集创文日常性和阶段性网上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按时间、高质量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
3.实地点位指导组
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实地点位创建、各类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建设的创建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科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房地产服务中心
4.创建工作督查组
职责:对10个专项工作组和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情况和指标达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给予通报曝光,根据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上报创文指挥部并向各专项工作组及责任单位提出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教科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
10个专项工作组:细化措施 压实责任
1.宣传思想文化专项工作组
职责:(1)理想信念教育学习。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党校
(2)主流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网络中心
(3)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宣传部、教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窗口服务单位、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
(4)推进文明旅游常态化建设。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
(5)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联、文化和旅游局
(6)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宣传部、团县委、民政局、各级各类
文明集体、各志愿服务组织
(7)实施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工程。
责任单位:各乡镇、宣传部、县妇联、教科局
2.城市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
职责:(1)推进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2)加快市政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体局、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消防救援队
3.文明窗口专项工作组
职责:推进提升窗口单位文明指数行动。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窗口服务单位
4.文明交通专项工作组
职责:(1)强化文明交通宣传。
(2)规范文明交通行为。
(3)完善公共交通设施。
(4)整治公共交通秩序。
(5)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融媒体中心
5.诚信洪洞建设专项工作组
职责: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集中开展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诚信洪洞”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责任单位:法院、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
6.社区建设专项工作组
职责:(1)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2)社区环境绿化美化。
(3)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做好入户问卷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大槐树镇、民政局、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3个社区服务中心、14个社区
7.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组
职责: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落实乡村建设行动要求,推动农村道路、电力、供水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文明村镇、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十星级文明户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厕所革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保护利用,不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15个乡镇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职责:《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任务落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未成年人强基行动,重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外活动中心、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点位的创建提升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进课外辅导机构规范化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教科局
9.创建经费保障工作组
职责:负责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审核各项创建经费,并及时拨付、跟踪、审计创建经费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县人大财工委
10.督导检查专项工作组
职责: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14个片区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和指标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上报创文指挥部并向各片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追踪落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政府办
14个片区设置:片区作战 精准实施
一片区:东至五一路(含街道),南至涧河(含街道、庄园桥、涧河沿岸),西至古槐路(不含街道),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二片区:东至古槐路(含街道),南至涧河(含街道、涧河沿岸),西至涧桥北路(不含街道),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三片区:东至虹通路(含街道),南至朝阳街(不含街道),西至五一路(不含街道),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四片区:东至汾河(不含汾河沿岸),南至飞虹街以南100米,西至桃临路以西100米,北至恒富街以北100米。
五片区:东至霍侯一级路以东100米,南至霍侯一级路交叉口以南100米,西至南同蒲铁路以西100米,北至涧河南岸景观道路(含街道、涧河沿岸)。
六片区:东至涧桥北路(含街道),南至涧河(含涧河沿岸),西至南同蒲铁路(含铁路沿线),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七片区:东至霍侯一级路以东100米,南至玉峰街(不含街道),西至虹通路(不含街道),北至恒富街以北100米。
八片区:东至霍侯一级路以东100米,南至朝阳街(不含街道),西至虹通路(不含街道),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九片区:东至虹通路(含街道),南至枫辉街(不含街道),西至古槐路(不含街道),北至恒富街以北100米。
十片区:东至古槐路(含街道),南至玉峰街(不含街道),西至南同蒲铁路(含铁路沿线),北至恒富街以北100米。
十一片区:东至南同蒲铁路(不含铁路沿线),南至涧河以南100米,西至滨河东路(含街道、飞虹桥、河道沿岸),北至玉峰街(含街道)。
十二片区:东至虹通路(含街道),南至玉峰街(不含街道),西至古槐路(不含街道),北至枫辉街(含街道)。
十三片区:东至南同蒲铁路(不含铁路沿线),南至玉峰街(不含街道),西至滨河东路(含街道、恒富桥、河道沿岸),北至恒富街以北100米。
十四片区:东至霍侯一级路以东100米,南至涧河(含街道、涧河沿岸),西至五一路(不含街道),北至朝阳街(含街道)。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