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进驻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临汾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11个巡察组全部进驻17个市直单位党组织、17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全面展开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晓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文华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
进驻动员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要深刻认识到巡察监督是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要聚焦重点任务,持续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紧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扣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特别要关注“关键少数”作用发挥、权力运行和制度执行等情况。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政治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担当意识、保障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本轮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次全会、市委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按照“三个聚焦”要求,重点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情况的监督。
各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情况,畅通渠道并鼓励支持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转化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积极作为,为我市打赢两个收官之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梁利国)
巡察公告
经市委批准,从2020年9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市委共派出11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医疗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临汾宾馆等11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11个单位所属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市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市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等6个副处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并对17个县级人民法院开展提级巡察。本轮巡察期间,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将分别派出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委巡察办将派出专项检查组,对尧都区、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6个县(市、区)委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欢迎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临汾市委巡察办
2020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