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2020-10-31 09:11:5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郑静) 10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冯建宁、张学伟、郑步电,秘书长及23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潘海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临汾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临汾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及办理办法,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办法,进行了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汾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指示要求和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立法引领和推动我市提高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强化安全保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和具体实践。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此次优质高效的立法实践和探索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在提高我市立法质量上下功夫、谋突破、求实效,不断提升我市立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立法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认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把握时间、把握节奏、把握进度,科学安排、合理部署,狠抓落实、高效推进,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按时间、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不折不扣完成。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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