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玉萍) 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郑步电、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牛少白及秘书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渊,副市长王云、乔飞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汾经济开发区、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1名,出席42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渊所作的市政府关于临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乔飞鸿所作的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汾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姚江华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汾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政府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