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玉萍) 12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郑步电、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牛少白及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0名,实际出席42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部分指标调整的方案(书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临汾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情况报告,关于检查《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关于临汾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乔飞鸿、李艳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尧都云商产业园学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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