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的乡村法律义务宣传员

2014-11-22 10:13:23 来源:临汾新闻网








 


    胡祖金,今年88岁,吉县司法局公证处原主任。1990年退休后,他放弃城里舒适优越的生活环境,谢绝儿女们的热情挽留,和老伴回到家乡屯里镇太度村居住。回到村里,他没有图轻闲、享清福,而是当起了村里的法律义务宣教员。多年来,他坚持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此外,胡祖金还自愿担任了吉县屯里镇9所小学的校外辅导员,每学期都要巡回到各学校讲两次课,对少年儿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

20余年里,胡祖金风雨无阻、往返千里,讲课20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15000人次。2011年,他被评为了临汾市“十佳公益人物”。

通讯员 张保华 党源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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