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严加惩罚是遏制虚假新闻的好办法。
新闻事实不是要求新闻记者搜集证据证明法律事实,而是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对自己的采访报道负责,对作品的真实性负责。因此,新闻记者在采访报道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信赖原则,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布的信息,应当注意信息的来源,明确信息发布者的身份,并在此基础上确认信息的真实性;第二,必须坚持印证原则,对于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布的信息,应当在忠实记录的基础上,寻找相关渠道加以佐证,如果不能证明信息的真实性,不能贸然发布有关消息;第三,必须坚持经验原则,对于那些出乎意料的新闻,应当根据生活经验加以判断,如果不符合常理或者新闻的基本要素存在问题,应当深入调查采访,寻求事实真相,绝对不能让虚假新闻传播出去。
近些年来,我国新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类型的媒体不断涌现。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新闻事业繁荣的背后,一些记者忘记了自己的本分,热衷于追求另类消息。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新闻事业发展将面临危机。
我们应当对武汉市新闻界的做法击节赞赏,同时希望全国其他地方能够效仿,采取切实的措施整顿新闻记者队伍、净化新闻环境,确保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乔新生)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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