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国新闻出版报》上摘登了刘国昌撰写的《新闻标题制作也要有规范》一文,他认为:《环球时报》5月29日发表题为“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社评。腾讯网当天在转载该文时,将标题篡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腾讯网作的这个标题,在社评中没有出处。腾讯网编辑此次乱改标题,对阅读的误导十分明显,文章在互联网上逐渐传开后,各种误读和恶意扭曲纷至沓来。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看报先看题”已成为人们的习惯。而采用的恶意篡改、断章取义、迎合偏见等手法,完全违背了标题制作的基本规范。若说他们对作题的规范要求一点都不懂,那恐怕不是事实;问题在于这些人在“懂”的前提下,故意违规违则,搞出了那些耸人听闻、害人害社会的标题。这是一种值得人们警惕、深思的现象。
如同其他行业一样,新闻界也有它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这种职业道德显著标志之一,就是要坚持和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这种真实性不仅体现在新闻事实的真实,还体现在新闻标题的真实,也就是说要题文一致,不能题文不符;要高度概括新闻,不能断章取义;要讲究文采,不能迎合偏见。只有这样去做,才能确保新闻标题发挥它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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