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人民法院: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

2020-04-07 09:09:08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法制建设的路上开拓奋进,法律春风吹遍城市乡村,明察秋毫去伪存真是我们的义务,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

  这首坚定激昂的《人民法官之歌》,激荡起的不仅是法官们心中的自豪感,更是光荣的责任与使命。

  近年来,乡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任务和目标要求,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让“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三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68件,结案3467件,结案率99.97%,实际执结率68.9%,执行到位金额53096.219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2.35%,执行质效重点指标综合排名在全市遥遥领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201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乡宁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这份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探索 “新模式” 打好“组合拳”

  “1名执行法官+1名执行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我们组建了新型执行队伍,成立了5个执行团队,以执行法官为中心,执行助理具体实施,书记员、法警协助保障,团队化开展执行工作。”据乡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狄丕公介绍,“团队作战”打破了“一人包案”的传统模式,细化分工,责任下沉,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让团队能够凝心聚力、协同作战,提高了执行效能,推动执行队伍不断走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为提高源头治理能力,该院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三建立、一提升”制度建设工程,要求每位执行干警要确保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心中有数。“三建立”,即建立网络查控和限制高消费前置制度,执行案件受理后,安排专人对工商、车管、税务等16家单位、全国3800多家银行进行查控,为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对新立案的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扎紧执行制度的“笼子”,并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案件流程37个节点的监控,确保规范高效执行;建立执行法官与申请人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晋法出击”全国直播,让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面对面”沟通,及时通报案件处理进展情况,杜绝了执行法官不作为、慢作为和申请人因对执行工作不理解而产生信访;建立落实财产报告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让执行工作有了更多的主动权。“一提升”即完善提升执行法治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打击拒执罪落实落地。3年来,4案5人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判处刑罚,有力震慑了老赖,打击了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切中“关键点” “老赖”无处藏

  “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对老百姓来说,法律就没有力量。”执行中,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偏偏要当“老赖”的案例。狄丕公说:“对待‘老赖’,就是要让他们‘露露脸’,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

  该院建立数据库,完善信息网,通过信用惩戒系统,对被执行人通过微信、电视、张贴布告、制作大头贴、公交站牌广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了强大舆论压力,扩大了失信惩戒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更好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该院不断完善执行模式,积极拓宽执行渠道。2017年8月,该院利用网络平台先后对4案6件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其中一辆索兰托汽车以溢价15%的价格成交,敲响了乡宁县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槌”。2018年10月,一起借贷纠纷因被执行人失联、且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陷入“僵局”,负责承办的法官另辟蹊径,对被执行人尾数为6666、44444、6000的手机号进行拍卖,最终三个手机号分别溢价成交,执行工作从“山重水复疑无路”走向“柳暗花明又一村”。此次成功拍卖手机靓号在全市、乃至全省均为首例。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是执行工作的两大顽疾,该院将其作为重点课题集中攻坚,推出“执行悬赏”制度,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依靠、发动、团结群众,编织追踪“天网”。2019年5月,该院被省高院评为首届“十佳执行工作创新机制”案例,捧回了我市唯一一个执行领域创新奖。此外,2019年该院与人保财险跨界合作,以“司法救助+保险”形式,将司法救助金投保,使司法救助资金增至1.5倍,共向10案10人发放救助资金29.5万元,使在人身损害赔偿、涉农案件中的弱势群体感受到党的关怀。

  “白条”变“真金” 破解“执行难”

  执行干警们战酷暑、斗严寒,奔波在执行的路上,战胜了超强的工作负荷,斗赢了一个个“智勇双全”的“老赖”。“要切实解决执行难,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就必须跟被执行人斗智斗勇。” 乡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关茹文说。

  3年多来,该院切实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当作提高执行质效的重要途径,真正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稳步推进。在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中,执行局全体干警凝心聚力,集中攻坚,赢得了群众赞誉;在开展涉企合同案件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风餐露宿,辗转数千里执结案件,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开展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中,干警们舍小家、顾大家,夜以继日,奋战一线,为全县人民营造了风清气正、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2018年8月,该院分批次派出执行干警辗转河南、安徽、福建等十余省对千余名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财产调查,同年9月26日,该院召开执行兑现大会,现场向3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149万余元。

  “关局长,感谢你们帮我要到了这笔赡养费,感谢法院对我的案子这么尽心!”申请人王某某难掩激动。这是该院2019年1月执结的一起追索赡养费案件。申请人王某某与其妻李某均系二婚,30年前,王某某入赘李某家,将3名继子女,即长子王甲、次子王乙、小女儿王丙抚养成人。2015年,王某某患病,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王某某没钱住院治疗,遂将其三继子女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3名继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王某某赡养费100元。调解后,三继子女同意承担赡养费,但2018年6月以后的赡养费一直迟迟不予履行。2019年1月7日,王某某申请执行;1月21日,法院立案执行。接到案件后,关茹文要求执行干警特事特办,立即向3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第一时间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因被执行人王甲、王乙在外跑运输,短期内无法回家,执行法官洛一民通过微信多次与其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王甲、王乙通过微信将赡养费转给王丙,由王丙将赡养费转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当日即赶赴王某某家,将赡养费第一时间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每一个执行案件的背后都写满了执行干警的努力和全心全意,每一分执行案款的交付都承载了办案人员的汗水和全力以赴。该院执行局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积活动先进集体”,执行局局长关茹文被评为全省、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积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记者 贠红安 白洁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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