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予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345”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按照“12345”工作思路,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加快经济强市、生态强市、文化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全市转型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杨治平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紧紧围绕“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加快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宪法实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太生院长所作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加快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4月3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红彬检察长所作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加快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