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情况通报
截止11月24日12时,临汾市共接到省委省政府转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共87件。其中:涉及大气9件,水6件,土壤13件,生态7件,噪音6件,大气、水6件,噪音、大气4件,土壤、大气9件,土壤、水4件,大气、其他污染3件,生态、大气1件,生态、土壤1件,生态、水1件,生态、其他污染2件,土壤、生态、大气1件,大气、噪音、土壤2件,水、生态、土壤1件,其他污染、生态、土壤1件,生态、其他污染、水1件,其他污染、土壤、大气1件,其他污染、大气、生态1件,其他污染7件。目前已对63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累计罚款33万元。共问责处理82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撤职1人,诫勉谈话41人,诫勉1人,约谈13人,通报批评10人,批评检查4人,提醒谈话3人,书面检查7人。(其中对1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令其做出书面检查,1人进行约谈并做书面检查,1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书面检查)。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