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情况通报
截止11月27日12时,临汾市共接到省委省政府转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共113件。其中:涉及大气12件,水6件,土壤17件,生态11件,噪音7件,大气、水6件,噪音、大气6件,土壤、大气13件,土壤、水4件,大气、其他污染5件,生态、大气1件,生态、土壤2件,生态、水1件,生态、其他污染2件,土壤、其他污染3件,土壤、生态、大气1件,大气、噪音、土壤2件,水、生态、土壤1件,大气、水、噪音1件,其他污染、生态、土壤1件,生态、其他污染、水1件,其他污染、土壤、大气1件,其他污染、大气、生态1件,其他污染8件。目前已对87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累计罚款36.5万元。共问责处理107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8人,撤职1人,行政警告1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52人,诫勉1人,约谈14人,通报批评10人,批评检查4人,提醒谈话3人,谈话提醒1人,书面检查13人。(其中对1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令其做出书面检查,1人进行约谈并做书面检查,2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做书面检查)。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