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予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 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区建设相结合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紧紧围绕“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深入推进“345”发展战略,争当全省转型发展“排头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临汾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汾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陈小洪主任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把“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为牵引全年工作的总引擎,紧紧围绕实现“三大目标”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临汾篇章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太生院长所作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临汾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马红彬检察长所作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临汾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临汾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