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吉县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想实招、出重拳、举全院之力,“八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成立宣传工作组,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规以及该院扫黑除恶的工作动态。同时,将宣传工作与案件办理相结合,在案件的受理、送达、审理、执行等具体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工作。成立线索排查组,结合信访、纪检以及案件“回头看”等情况,对2014年以来审理的刑事案件和2016年之后受理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线索排查,设立专门工作台账,同时要求各员额法官增强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排查意识,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线索应及时上报。
三是进一步加强各类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成立内勤工作组,负责专项斗争的工作台账及资料收集、文件传达、报送及归档等工作及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此外,要加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做法及经验总结,注意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建议及对策,并及时报院扫黑领导组研究解决。
四是进一步加强警务保障工作。成立警务保障组,在做好警务保障等方面工作的同时,应提前做好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及保障涉黑、涉恶案件顺利审理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成立案件审理研判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习、交流和对个案进行研判。
六是进一步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调研。在及时对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形成完整充实的调研报告。
七是进一步落实工作通报制度。院政治处要结合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作,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并将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法院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要建立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抓好落实。
八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工作。院扫黑办将通过督导、检查等形式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对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积极的部门和干警,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嘉奖;对消极对待或不负责任的部门和干警,院党组将视情形予以惩戒。(于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