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闫璟) 近日,市区锣鼓桥附近,北城三中队一名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司机“带伤”开车,随即对该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当起司机送该男子回家。
当天下午4时许,该民警在锣鼓桥通往洪洞方向的路口例行检查时,要求一小车司机出示相关证件,但司机告知行动不方便,请求民警帮忙拿后备厢里的拐杖。“受伤了还开车?”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男子自称前几天不小心把右脚崴伤了,行动不便,一直在家休息,因单位有急事儿才心存侥幸拖着伤脚驾车上路了。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让司机将车辆熄火,现场演示踩脚刹,发现有些吃力,稍微用力还伴有疼痛感,可见伤势不轻。
民警告知这名男子,这种受伤还开车上路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操作,后果将不堪设想。考虑到安全隐患之大,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男子的危险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进行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为了确保安全,民警将其送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