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为民初心 书写医保答卷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亮点工作展示
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局领导深入基层检查医保工作
基金监管科加强日常巡查
医保窗口便民利民
长护险定点医院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护服务
系列惠民政策
药店工作人员为顾客讲解惠民政策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2021年,临汾市医疗保障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医保改革、守护群众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医保工作的最终追求,聚焦“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亮点一:落实45种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准入(退出)标准
2021年4月1日起,我市规范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将原有的42种慢性病病种并入全省统一的45种慢性病病种,统一了政策执行标准,减轻参保群众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市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914057人次,基金支付费用20860.0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费用371.6万元。
亮点二:降低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
我市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起付标准由60元/年降低为30元/年,进一步简化程序、实现“一站式”受理,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亮点三:开展DRG国家试点工作,加大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力度
我市作为国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山西省唯一国家试点,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总体思路,确定了我市728组权重和费率,出台了DRG付费结算办法,全市22家试点医院全面启动实际结算。7月8日,我市接受了国家医疗保障局DRG实际付费评估,评价为优秀。
亮点四: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居民基本医保标准稳步提高
进一步巩固稳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50元提高至580元,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亮点五:精心守护百姓“救命钱”,重拳打击欺诈骗保
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宣传,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有力推动我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4007家,已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66家,检查覆盖率86.5%,处理违规524家,暂停医保服务21家,解除协议10家,主动公开曝光42家,追回违规违约金总额2587.43万元。
亮点六:持续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最大幅度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支出
我市严格执行各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今年共实施药品集采结果75种、医用耗材集采结果113种,平均降幅50%以上。落实了国家组织第一批、第二批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对第一批39家、第二批42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1261.35万元。
亮点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失能老人轻松安享晚年
截至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累计受理评估人数3959人,通过评估3455人,其中选择居家护理3357人,选择护理机构护理98人,因病情好转终止服务的39人,共计支出2166.54万元,切实为我市失能人员解决了实际困难。
亮点八:推进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今年将41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全市17个县(市、区)均至少开通一家医疗机构提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市县全覆盖。
亮点九:加大医保征缴扩面,多措并举惠民生
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强化基金征缴,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联合市税务局,加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发挥职能优势,多措并举,切实加快推进医保征缴工作。2021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387.76万人,参保率达到97.5%。
亮点十: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高起点推进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全面推广15项医保编码贯标工作;开展数据迁移和治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稿件由临汾市医疗保障局提供
图片:孙宗林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