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问计于民

2021-02-08 08:56:47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当我们漫步在风景秀丽的汾河公园,却发现被随意丢弃的垃圾时;

  当我们行走在干净整洁的街头步道,却不得不注意脚下的污物时;

  当我们徜徉于绿植错落的城市游园,却看到被损坏的公共设施时……

  相信每一位热爱家乡的临汾人都会感到愤慨。

  谁不盼我家乡美!靓丽的城市容颜、优美的城市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证。那么,如何才能让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彻底消弭?又如何让大家主动自觉地维护城市环境?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专家和市民们热心建言,提出了一些好想法、好建议。

  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共建共治

  “城市是人类物质繁荣和精神文明的中心,城市中的公共空间,如城市绿地、街道、公园、广场等是市民们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市委党校讲师柴焰提出,维护城市公共空间需合力治理。

  柴焰表示,面对现实中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破坏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这些不文明行为,我市应坚持法治为要、德治为基、自治为本,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个人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建美好家园。

  柴焰说:“首先,要做好法治保障工作,针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出台相关法规,使管理部门处罚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其次,要注重孕育文明新风,在社区、学校等地向市民、学生开展以维护城市公共空间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等活动,让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到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第三,要激发社会自治活力,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维护公共空间的活动中来。”

  “城市环境治理,市民是最大的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这对提升城市环境将起到更为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山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崔宏表示,公众参与城市环境治理的方式要多元化,不局限于投诉、举报、信访等方式,而是鼓励公众自发开展宣传教育以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健全管理处罚办法,加以约束

  “经济处罚也好,其他方式的处罚也罢,处罚办法必须得完善!”家住市区恒安小区的刘红刚说,“没有处罚就没有约束,没有约束也就没有敬畏。如果我们对乱扔垃圾一次罚款10元,随地小便一次罚款一百元,一定会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采访中,健全处罚办法的建议被反复提及。市民樊先生说:“之前电动自行车主不戴头盔和驶入机动车道的现象很常见,许多人认为如此顽疾难以整治,结果怎么样呢?交警部门开出了罚单,罚款20元,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扔一次垃圾罚5元,遛狗不拴绳罚十元,只要发现,绝不姑息,很快就会人尽皆知,大家就能管住自己的手脚。”樊先生建议,应赋予城管人员、环卫人员取证和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采取全民监督、全民取证的方式,共同治理城市中的不文明现象。

  面向社会公开曝光,舆论高压

  “我认为,对不文明行为采取公开曝光的方式,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市民王先生说,“前些年,我在平阳广场十字路口闯了红灯,交警递给我一面写着‘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小旗,让我举了半个小时,当时人来人往,我觉得十分羞愧。”

  那次在街头“现身说法”的经历,牢牢刻在王先生的记忆中,后来的很多年里,他从没闯过一次红灯。

  “2019年,我市开展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行动,对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要求违法者发微信朋友圈动态描述其违法行为。很多人都说‘太丢人了’,以后再也不乱停乱放了。所以,我觉得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人,也让他们发微信朋友圈,曝光自身不良行为并加以改正。”市民王艳认为,相比经济处罚,公开曝光的震慑力更大。

  “对那些陋习不改、明知故犯的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街头的大屏幕予以曝光,效果绝对好。”市民刘鹏飞也认同公开曝光的方法,“可以通报给他们的单位、社区,并予以曝光。我认为,谁也不愿意因为扔张纸片、乱停乱放的小事成为负面典型。”刘鹏飞说,要建立一个常态化机制,开辟一个专门的曝光台,形成舆论高压态势,让个别人管住“抹黑”城市环境的手脚。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抓严管

  “针对不文明养狗的现象,许多城市组织专项行动,对未拴绳的宠物犬、大型犬、流浪犬捕获后统一处理,效果很好”“针对不文明现象组织一场轰轰烈烈的专项行动,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社会舆论,会有明显的实效。”……

  采访中,许多市民不约而同地提出,应立即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管住不文明行为。

  家住市区中大街的市民刘宝贵提出建议:“开展专项行动一是要严格,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要形成实实在在的震慑力;二是要公平,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讲关系、不留情面,不让那些不守公德的人存有侥幸心理;三是力度要大,广泛发动、广为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民参与。”

  市民段晓亮说:“改变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陋习绝非易事,要把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管理结合起来,第一步是‘杜绝’,在短时间内杜绝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第二步是‘管好’,保证今后长时间内不文明现象不反弹、不复发。”

  打造文明城市,杜绝不良陋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老话题,也是全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新话题,临汾是我家,文明创建靠你、靠我、靠大家!

  记者 柴云祥

短 评

无规矩不成方圆

高秀云

  如果把城市比作一个大家庭,那么生活在市区的人就是家庭成员。

  俗话说,荷花出水有高低,十个手指有长短。家庭成员中有健康向上、争先创优、出类拔萃的领头羊;有遵纪守法、顾全大局、踏实工作的“大多数”;也难免有目无法纪、自私懒惰、随心所欲的“极个别”。“极个别”虽不是主流,但他对城市文明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却不可低估。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规范市民公共行为、日常行为,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2019年9月18日,市文明委颁布《临汾市民文明公约》。各媒体大力宣传,街头巷尾、公交站点都有张贴,但极个别人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在城市环境日新月异,文明创建蔚然成风的大背景下,依然特立独行,随心所欲,甚至出格。

  怎么办?动用家法!打得不疼,记得不准!要尽快制订出台管理办法,组织专项行动,采取现场劝阻、公开曝光、经济处罚等办法,实施综合治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笔者曾跟随一个团队去北京学习,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随行人员中,多人被处罚,有的因为翻越栏杆,有的因为随地扔烟头。等你还没回过神来,冷不丁就有一个佩戴红袖章的老太太出现在你面前:罚款20元!当时的20元,相当于大部分人半个月的工资,如此重处之下谁还敢造次?

  这个做法对我们是不是有借鉴作用?诚然,仅靠有关部门有限的管理人员远远不够,不妨动用一下众多的社区干部群众,众多的公益志愿者,众多的在校学生,当极个别人成为过街老鼠之时,相信我们的城市会更加文明!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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